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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上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2021年05月14日 15:06  点击:[]

 

教字 [2021]28

 

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各系: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21-2022学年上学期教学任务书编制工作即将开展,请各系严格按照各专业、各年级对应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21-2022学年学期教学任务书,同时根据教学任务书编制教学安排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教学任务书的编制按照学校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2.兼职教师的聘任按照《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教〔2020〕2号)执行。

二、工作时间安排

1、在校生教学任务编制

13周各系对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学任务书初稿;第14周各系负责人审核本系教学任务书初稿,并交各开课单位落实教师;15周教务处完成初稿审核,并向各系反馈审核意见;第16周各系落实反馈意见,教务处汇总并提请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第17周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任务书审定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由教务处公示存档。各系第18周之后开展录入教务系统等相关工作。

2、高职扩招学生暑假小学期教学任务编制

高职扩招学生教学任务按照录取批次分开安排,第一批按照2019级(以下按班号简称1951),第二批按照2020级(以下按班号简称2051);在教务系统中,1951录在2020-2021-2学期,2051录在2021-2022-1学期

3、2021级新生、专升本学生教学任务编制

2021级新生教学任务编制工作在生报到后开展,专升本学生的教学任务编制工作在录取后开展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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