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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的通知

2018-06-13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宣教月”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鄂纪办[2018]38号)要求,在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学校将组织全校党员干部、教师和职工参加全省的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测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即全校党员干部、教师和职工。

二、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内容。

三、测试形式

通过省纪委监委网站及客户端,手机进入“楚韵·清风”学习平台,按照测试题目进行答题测试。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把知识测试作为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指派专人作为管理员,认真学习掌握《湖北省纪委学习平台操作说明》和操作步骤,按照学校纪委提供的机构名称和机构代码,帮助指导单位所有人员参加测试,确保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本次测试试题共25题,每人有二次测试机会,对第一次测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第二次测试,系统自动取最高分。测试中不限时间,大家要认真学习、认真答题,以考促学,力求取得良好效果。

2.按时完成任务。各二级党组织要在6月8日前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完成知识测试任务,后台管理系统可以观看各单位和个人测试情况,学校纪委将对各单位测试情况进行抽查和公示,对组织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我校在全省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附:

1.湖北省纪委学习平台操作说明

2.湖北省纪委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操作步骤

3.湖北文理学院各二级党组织知识测试机构名称和机构代码

联系人:王炜,联系电话:13507289338(639338)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纪委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