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级学生
转专业工作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教研字〔2025〕117号)及《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院政发〔2025〕84号)要求,结合学院办学条件、教学资源配置及专业发展规划,现将2025级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及考核办法公示如下:
一、接收转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接收计划数 |
电子信息工程 |
10人 |
通信工程 |
10人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人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0人 |
计算机应用技术(新媒体) |
6人 |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 |
6人 |
二、转入条件
(一)2025级在读学生,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记录及不良学术诚信记录,且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专升本学生;
2.校企合作单位之间不得互转;
3.自有专科与校企合作单位之间不得互转;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已达到退学程度者。
(二)对拟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学习意愿和职业规划,具备基本的数理基础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适应专业学习要求。
三、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本科统一组织高等数学科目笔试,专科统一组织应用数学科目笔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基础、逻辑推理及问题解决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
命题与考试组织:由学院组织相关教研室教师统一命题、制卷,严格执行试题保密规定;考试时间、地点分别为12月30日14:00-16:00、四教235。
录取规则:根据高等数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接收计划数择优录取;若成绩并列且超出计划数,由学院组织补充考核(面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四、注意事项
学生需在2025年12月26日前提交《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经拟转出学院、招生就业部批准后,提交至电子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办。
电子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