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名毕业学生学籍注销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节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经系委会研究批准,现对以下1名未在我系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如学生和家长本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系部提请复核,超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13581445924。
特此公告。
序号 |
姓名 |
所在专业 |
入学年份 |
层次 |
备注 |
1 |
王太广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014 |
本科 |
退伍四年未返校 |
注:为保护学生隐私,本次仅公告以上信息。
机械与汽车工程系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