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将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章程(修订草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一5月11日(15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发展规划部反映,联系电话:0710-3801216,王老师;邮箱:357095562@qq.com。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章程(修订草案)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202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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